
特色課程
所有的在校生,必須以CDIO
(Conceive- Design- Implement- Operate)
方式呈現四年來的學習成果
系特色
特色課程
系特色
特色課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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系特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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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色課程
學分學程
創新學制
學分學程
創新學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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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分學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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創新學制
A系進,B系出
為輔導所有學生找到自己有興趣的科系,入學後所有的學生皆可選擇留在原系就讀、自由轉系、或選擇第二主修或輔修等。
與眾不同處
多元學習管道學制 創造更全方位人才
主修經濟學系搭配其他學院學系能力創造與眾不同的能力
雙輔修B系
輔修企管+輔修B系
雙輔修B系
輔修企管+輔修B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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雙輔修B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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輔修企管+輔修B系
獎學金
一、 名額:每學期5名
二、 金額:每名8仟元
三、 申請資格:
(一) 限經濟系各年級品學兼優、服務熱心之同學。
(二) 學業平均成績七十分以上,品行無不良紀錄者。
(三) 以頒發前一學期之成績為審核標準。
一、 名額:每學期二名(含碩士班)
二、 金額:每名五仟元
三、 申請資格:
1.經濟系同學(含碩士班)。
2.學業成績七十分以上,品行無不良紀錄者。
3.以頒發前一學期之成績為審核標準。
4.家境清寒(中低收入者為優先)。
一、 名額:每學期兩名
二、 金額:每名八仟元
三、 申請資格:
(一) 經濟系三年級,品學兼優,且具學術研究潛力之同學。
(二) 以頒發前一學期之成績為審核標準(即申請年級為三年級下學期和四年級上學期),其中必須
1.學業成績:本系三年級專業必修科目須兩科以上(含)達八十分者。
2.品行無不良紀錄者。
一、 名額:每學期兩名
二、 金額:每名八仟元
三、 申請資格:
(一) 經濟系大一經濟學成績達八十分以上之同學(限本班生,重補修者除外)。
(二) 以頒發前一學期之成績為審核標準。
一、名額:每學期三名(含碩士班)
二、金額:每名六仟元
三、申請資格:
1.經濟系同學(含碩士班)。
2.學業成績七十分以上,品行無不良紀錄者。
3.以頒發前一學期之成績為審核標準。
4.家境清寒(中低收入者為優先)。
一、名 額:每學期乙名
二、金 額:壹萬元
三、申請資格:
(一) 經濟系大學部三年級,品學兼優,具學術研究潛力及熱心服務之同學。
(二) 以頒發前一學期之成績為審核標準(即申請年級為三年級下學期和四年級上學期)且符合以下條件
1. 學業成績:平均八十分以上,專業必修科目均達八十分,且無不及格科目者。
2. 品行無不良紀錄者。